诊疗过失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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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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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过失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要点

引言
在深圳法律业务中,诊疗过失纠纷常涉及复杂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收集难题。作为执业多年的医疗事故律师,结合深圳地区(如福田、南山、罗湖等核心城区)的司法实践,本文将系统梳理诊疗过失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证据收集的关键节点及本地化实操技巧,为遭遇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指引。在深圳,患者与医疗机构的诊疗过失纠纷可能涉及多类型证据链构建,需重点关注病历资料固定、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等核心环节,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诊疗过失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地区司法实践,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存在诊疗过失并造成损害后果,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具体包括:
1. 诊疗关系成立:需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如门诊病历、缴费凭证、住院记录等);
2. 诊疗行为存在异常:需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如手术操作记录、用药医嘱等);
3. 损害后果客观存在:需提供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明人身损害事实。

(二)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倒置
在特定情形下,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即“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产品责任:如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诊疗行为过错推定:如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篡改病历内容,或在手术中未尽注意义务(如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

(三)常见问答解析

问题:患者在诊疗过失纠纷中,如何区分“初步举证”与“完整举证”的界限?

答:在深圳地区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中,患者需完成“初步举证”即可启动举证责任分配程序,例如:仅需提供初步病历记录证明诊疗关系,后续由法院或鉴定机构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举证诊疗行为是否合规。若患者无法证明诊疗关系或损害后果,可能被驳回起诉。

二、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与方法

(一)病历资料:证据链条的核心
病历资料是诊疗过失纠纷的核心证据,患者需重点收集:
1. 客观病历:门诊/住院病历、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需要求医疗机构完整提供;
2. 主观病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意见等,若医疗机构拒绝提供,可能被推定存在过错;
3. 特殊情形证据:如输血反应需收集血液制品检测报告,药品过敏需保留药品说明书及过敏反应记录。

(二)医疗损害鉴定:专业认定的关键
医疗损害鉴定是确定诊疗过失与因果关系的法定依据,患者需注意:
1. 申请主体: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深圳医学会或第三方鉴定机构(如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2. 鉴定事项:需明确“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
3. 材料准备:完整提交病历资料、影像学报告、用药清单等,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鉴定意见不利。

(三)其他辅助证据
1. 证人证言:如同病房患者、医护人员的书面证言(需注明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
2. 录音录像:与医疗机构沟通时的录音(需提前告知对方,确保合法性);
3. 费用凭证: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票据,证明实际损失。

(四)常见问答解析

问题:患者怀疑病历被篡改,如何申请证据保全?

答:在深圳地区,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或辖区法院申请病历封存与证据保全。例如,在南山区发生纠纷时,可向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涉事病历进行封存并由第三方(如公证机构)见证。封存时需注意:病历原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留存复印件并由医院盖章确认。 综上所述,诊疗过失举证是诊疗过失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要点中的重要议题,

三、深圳地区诊疗过失纠纷的证据固定技巧

(一)证据固定的时间节点
1. 立即封存病历:发现诊疗异常后24小时内(如术后出现感染、用药后过敏反应),要求医疗机构封存病历原件及电子数据;
2.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可向深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福田区红荔路)提交书面申请,由调解员协助固定证据;
3. 启动诉讼保全:若协商无果,可在诉讼前向深圳中院或辖区法院(如罗湖区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防止病历灭失。

(二)区域特点与应对策略
三甲医院集中区域(如福田中心区、南山区蛇口):医疗机构管理规范,病历完整性较高,患者需重点核查用药剂量、手术记录的规范性;
基层医疗机构(如宝安区街道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诊疗流程相对简单,证据易收集,但需注意基层医师诊疗经验不足可能导致的过失;
跨境医疗场景(如前海自贸区外资医疗机构):需额外关注国际诊疗规范与国内法规的衔接,建议优先咨询熟悉涉外医疗纠纷的深圳律师。

(三)典型证据固定场景
在深圳某三甲医院(如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诊疗纠纷中,患者若怀疑术后感染系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可通过以下步骤固定证据:
1. 立即复印住院病历,要求医院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2. 封存手术器械消毒记录、麻醉记录等关键环节资料;
3. 委托法医毒物鉴定中心对手术区域残留物进行检测,明确是否存在器械污染。

四、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

(一)患者方举证不能的风险
若患者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可能面临:
1. 诉讼驳回: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2. 败诉风险:在医疗损害鉴定中,因病历缺失导致鉴定意见无法明确因果关系,法院可能判决患者败诉。

(二)医疗机构方举证不能的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若无法证明诊疗行为合规(如无法提供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等),将被推定存在过错,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例如,深圳某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患者术后死亡”纠纷中,因医院无法提供完整的术前评估报告,判决医院承担70%赔偿责任。

(三)救济途径与策略
1. 协商解决:通过深圳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电话:0755-83201234)申请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2. 诉讼程序:向深圳法院提交起诉状,主张“过错推定”或“因果关系认定”,申请法院调取医疗机构隐匿的证据;
3.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患者可向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福田区景田路)申请免费法律咨询与代理。

结语
诊疗过失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收集,直接影响纠纷解决结果。在深圳法律业务中,当事人需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如福田区法院对病历完整性的严格要求、南山区对新技术诊疗的举证侧重),及时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深圳律师。通过明确举证责任、规范证据收集流程,患者方可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建议在遭遇诊疗过失时,优先联系深圳律师获取法律咨询,确保证据链完整、救济途径合法,实现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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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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