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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及操作步骤:医疗纠纷维权相关要点
在深圳法律业务中,医疗纠纷维权始终是医患矛盾化解的核心环节。深圳作为医疗资源密集的一线城市,福田、南山、罗湖等区的医院日均接诊量巨大,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作为两大核心证据形式,直接影响纠纷解决路径与赔偿标准。本文结合深圳律师实务经验,从法律适用、操作流程及维权要点三方面解析两者差异,为深圳医患纠纷当事人提供清晰指引。
一、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核心区别
1. 定义与法律依据差异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专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进行的鉴定。而医疗过错鉴定则是由司法鉴定机构或法院委托的专业机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进行的鉴定。
在深圳地区,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由深圳市医学会(地址:福田区)负责,而医疗过错鉴定则常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南山)、深圳中正司法鉴定所(罗湖)等专业机构。两者的法律依据虽均属医疗纠纷处理范畴,但适用场景与证据效力存在显著差异。
2. 鉴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医疗事故鉴定的核心目的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同时满足“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鉴定结论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医院行政处罚的依据。例如,在南山某三甲医院发生的术后感染纠纷中,若经医疗事故鉴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医疗过错鉴定则更侧重“过错认定”,无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要能证明医院存在诊疗过失(如漏诊、误诊、操作不当等),即可作为法院判决赔偿的直接证据。例如,患者在罗湖某私立医院因用药剂量错误导致过敏,即使未构成医疗事故,仍可通过医疗过错鉴定主张赔偿。
3. 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深圳医疗纠纷诉讼中具有“优先证明力”,但并非绝对不可推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可提供相反证据(如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诊疗规范等)质疑其效力。
医疗过错鉴定结论则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的核心证据,深圳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若当事人已完成医疗过错鉴定,通常会以该鉴定意见为基础划分责任比例。例如,福田区法院2023年某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方提交的医疗过错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存在主要责任(60%-80%),最终法院据此判决医院承担70%赔偿责任。
二、深圳医疗纠纷鉴定的操作步骤(2024年实务指引)
1. 委托鉴定的启动方式
在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可通过两种路径启动:
- 诉前委托:当事人可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深圳本地鉴定机构(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需提交病历资料、身份证明、书面鉴定申请书(注明鉴定事项)。
- 法院委托:若已进入诉讼程序(如向福田法院、南山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深圳法院系统对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有推荐名录,当事人无需自行筛选,可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2. 鉴定材料准备清单(深圳本地化要点)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委托,当事人均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 完整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建议在罗湖、福田等区医院就诊的患者同步封存病历原件);
- 患者身份证明及损害后果证明(如伤残等级鉴定、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
- 医患沟通记录(如投诉信、调解笔录等,可证明医院是否存在隐瞒或推卸责任的行为);
- 书面鉴定申请书(明确鉴定事项,如“是否存在用药错误”“过错参与度”等)。
3. 鉴定流程与时间周期
在深圳进行医疗纠纷鉴定,流程大致分为:
- 材料初审:鉴定机构审核材料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
- 专家遴选:根据鉴定事项(如临床诊断、护理规范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
- 现场听证:当事人需到场陈述案情,医院方需提交答辩意见(深圳法院通常要求双方在鉴定听证前完成证据交换);
- 出具报告:鉴定机构在收到材料后30-6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复杂案件可延长至90日)。
提示: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周期较长,建议当事人在罗湖、福田等区的案件中,提前3个月启动鉴定程序,避免影响诉讼时效。
三、常见问题解答(Q&A)与维权建议
问题: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哪个更有利于维权?
答:两者各有侧重,需结合具体案情选择。若患者已构成明显人身损害(如伤残、死亡),且医院存在严重诊疗过失,优先选择医疗事故鉴定(可明确事故等级,便于主张高额赔偿);若仅需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如轻微损害或未构成事故),医疗过错鉴定更灵活,且深圳法院对该类鉴定结论采信度较高。建议在福田、南山等区的案件中,由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评估后选择。
问题:对深圳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答:可以。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深圳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需注意:再次鉴定仍由深圳市医学会组织,若对结果仍有异议,可在诉讼中提交医疗过错鉴定作为反驳证据。
维权建议:深圳地区医患纠纷处理“黄金三步”
- 证据固定:立即封存病历(在南山、罗湖等区医院,建议同步联系医院医务科),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如手术室、ICU监控);
- 专业咨询:24小时内联系深圳医疗纠纷律师(推荐福田CBD、南山科技园附近律所),评估案件可行性;
- 阶梯维权:先尝试与医院协商(深圳卫健委有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协商不成再启动鉴定程序,最后通过诉讼解决。
结语
在深圳法律业务中,医疗纠纷鉴定是维权的关键环节。无论是福田、南山还是罗湖的医患纠纷,当事人均需明确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核心差异,结合自身诉求选择鉴定路径,并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完成证据固定与鉴定委托。建议遭遇医疗纠纷的患者及家属,尽早咨询深圳本地医疗纠纷律师,利用深圳完善的鉴定体系与司法资源,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维权是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及操作步骤中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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